泊头市救助站成功帮助一走失人员回家
2024年1月30日,经过我泊头市民政局、公安局的不懈努力,最终确认走失到我泊头市的党某为北京市大兴区辖区内人员,目前已由其家人认领回家。
2015年6月,市救助站救助一流浪女,精神异常,经协商将其安置在泊头安康医院接受治疗。同时,我市救助站积极开展行动,通过寻亲网、今日头条等多家媒体进行寻人启事。
2020年7月,对走失人员由公安机关进行DNA采集并将其纳入信息库。2022年10月,按照我市“五保户”政策安置到泊头市敬老院生活。
2023年12月,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局通过公安部信息库的DNA比对并结合走失人员的面貌特征,初步确认滞留我市的党某是其辖区内人员。2023年12月29日,北京大兴区公安局联合当地民政局和村委会人员来到我市进行再次确认,同时当地民警现场采集血液进行对比,最终于2024年1月30日确认党某为其辖区走失人员。
“助人为乐显真情,找回亲人暖人心”,这是党某家人的感激亦是对市救助站工作的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