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民政局多措并举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建章立制,建立和完善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为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县政府研究确定,成立盐山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民政局作为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资格确认、监护责任落实、生活补贴发放、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认定过程中处境危急的儿童,实施临时救助和监护照料。人民法院应当对申请宣告儿童父母失踪、死亡及撤销父母监护权等案件设立绿色通道,及时将法律文书抄送儿童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现信息实时共享。
细致排查,实现孤困儿童精准识别。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专项行动以来,在县 、乡、 村三级的协调沟通、密切配合下,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逐人登记造册。所排查出的无人监护儿童现都已指定了委托监护人,并签订了《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与此同时,各乡镇社区根据留守儿童的全面排查工作,将各类基础数据全部录入全国“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一人一档,每季度更新一次,并安排专人负责动态数据更新。
县买乡用,加强基层经办力量。县民政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县买乡用”方式,招聘民政协理员,加强乡镇民政力量,加强基层儿童福利工作经办力量,全面落实监护保护责任。我县12个乡镇和2个社区都配备了儿童督导员,全县各村、社区都配置了专职或兼职儿童主任,共计46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