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民政局“四强化”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水平,肃宁县民政局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四项举措不断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网,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城市环境。
强化街面巡查。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群体加大巡查力度,对火车站、汽车站、桥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医院、公园等流浪乞讨人员重点留置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在巡查中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困难群众线索后,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救助,并及时护送至救助站,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
强化救助帮扶。为流浪乞讨人员提前购置衣物、棉被、食品、口罩等救助物资,全力保障受助对象物质需求。同时,通过“全国寻亲网”“今日头条”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寻亲信息和报请公安机关进行人像识别、DNA信息采集比对等工作,为受助人员打通寻亲道路,帮助走失的流浪乞讨人员早日回归家庭。
强化协同配合。加强与公安、城管、社区等部门的密切联系,搞好协调配合,保障不同状况的流浪乞讨人员能及时准确送救、送医、送养。同时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做到城区流浪人员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处置,切实提升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服务质量。
强化值班值守。细化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安排,认真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要求,救助热线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规范服务用语,对于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确保在节假日期间求助得到及时响应和救助。
2024年以来,肃宁县民政局开展街头巡查81余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