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申报名单的公示

2013/09/04 1.1w 阅读 361 点赞

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申报名单的公示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人员,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地申报的示范单位逐一进行评审验收,认为这15个单位达到了民政部制定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标,拟向省民政厅申报。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拟申报示范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3年9月9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我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及传真:5200880  电子邮箱:shequjianshe@163.com

通信地址:沧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邮政编码:061001

附:拟申报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名单

沧州市民政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

拟申报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名单

一、示范城区(1个):

1、沧州市运河区

二、示范街道(2个):

1、沧州市新华区东环中街街道

2、沧州市运河区西环中街街道

三、示范社区(12个):

1、沧州市运河区公园街道隆华社区

2、沧州市新华区道东街道华油社区

3、沧州市运河区西环中街街道解放西路社区

4、沧州市运河区南环中路街道行署西街社区

5、沧州市运河区公园街道幞园社区

6、沧州市运河区公园街道丽景社区

7、沧州市新华区东环中街街道新开路社区

8、沧州市运河区南环中路街道朝阳小区社区

9、沧州市新华区建北街道石化社区

10、沧州市新华区东环中街街道广厦社区

11、沧州市运河区水月寺街道北门社区

12、沧州市运河区西环中街街道颐和文园社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