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中共沧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局党组成员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2015/07/01 1.7w 阅读 354 点赞

中共沧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局党组成员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有效防范民政系统安全管理事故的发生,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沧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沧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局党组成员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吴庆瑞同志对全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督促局党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督促有关科室、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职责;把安全管理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每半年至少带队检查或调研1次安全管理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和研究解决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及事项,分析、布置、督促全市民政系统防范重特大安全管理事故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年度考核中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述职,并向上一级安委会提交年度安全管理履职报告。

李长江同志对全局安全管理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对局机关、市荣复军人疗养院、市烈士陵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研究提出安全管理工作的工作目标和重要措施;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安排部署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听取有关科室、单位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每季度至少督导检查1次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有关科室、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等。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年度考核中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述职。

李树广同志对社会福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市社会福利院、市福利厂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县(市、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在研究、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每季度召开1次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重大问题;每季度至少带队督导检查1次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关科室、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管理事故时,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督促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年度考核中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述职。

高波同志对社会救助科、安置科、市军休一所、市军休二所、市军休三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县(市、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在研究、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每季度召开1次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重大问题;每季度至少带队督导检查1次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关科室、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管理事故时,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督促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年度考核中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述职。

邵春发同志对社会事务科、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市老龄办、市殡葬管理所、市救助管理站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县(市、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在研究、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每季度召开1次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重大问题;每季度至少带队督导检查1次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关科室、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管理事故时,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督促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年度考核中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述职。

阮长助同志对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指导纪检组、监察室派员参加安全管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安全管理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指导监察室参加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等相关制度的制定;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并带队督导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局党组、局党组会议报告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年度考核中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述职。

田汝湛同志对救灾科、财务科、市福彩发行中心、市军供站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县(市、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在研究、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每季度召开1次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重大问题;每季度至少带队督导检查1次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关科室、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管理事故时,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督促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年度考核中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述职。

沧州市民政局党组
2015年6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