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转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2016/11/23 5.6k 阅读 333 点赞

转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组织部、财政局:

现将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冀民﹝2016﹞9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沧州市民政局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沧州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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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