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转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2016/11/23 5.6k 阅读 333 点赞 查看原文 转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组织部、财政局:现将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冀民﹝2016﹞9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沧州市民政局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财政局2016年11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