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区2017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评分排名
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区2012、2013年度退役士兵重点对象阳光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沧政办字〔2014〕114号)第五条:公开考核分数。档案考核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在市民政局网站及公开栏同时予以公开,广泛接受退役士兵及社会的监督。考核分数并列的,以服役时间长的为先;服役时间并列的,以奖励等级高的为先;奖励等级并列的,以同等奖励次数多的为先;同等奖励次数并列的,以职务高的为先;职务等级并列的,以学历高的为先;学历并列的,以技术等级高的为先;技术等级并列的,以年龄大的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