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2022年度入驻机构招募公告
沧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是沧州市民政局为培育社会组织,创新社会管理而建立的,旨在为孕育期、初创期、转型期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指导,提升入驻组织服务社会和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培育服务项目涵盖办公场地、公共空间、日常咨询、资源共享、能力建设等内容。现面向市级社会组织对入驻孵化基地运营机构进行公开招募。
一、申请入驻孵化培育基地运营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近3年年检结论为合格,评估等级3A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2、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且从事社会组织工作不低于3年;
3、近3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没有违规违法行为;
4、业务范围包含培训类或孵化类职能;
5、内部管理机制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6、熟知社会组织运营和管理,业务活动开展经常,具有较强的业务代表性且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
7、办理了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和规范使用各种票据;
8、能提供孵化基地开展工作所必需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二、凡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入驻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应向市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沧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机构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入驻申请书。
2、组织概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类型、业务范围、组织机构等;
3、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介,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5、财务年度报表;
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三、社会组织入驻孵化培育基地的审定分为受理、初审、终审和公示四个环节。
1、受理。市民政局负责受理社会组织提交的入驻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日。
2、初审。按规定收取有关证明材料,并进行初审。主要对其社会效益、发展前景、组织资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
3、终审。经市民政局组织终审,确定入驻的运营机构,截止日期为9月16日。
4、公示。入驻情况及时在市民政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对拟入驻运营机构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民政局提出。市民政局接到异议材料后,应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四、沧州市民政局与确定入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运营机构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