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通过不断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确保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章有效实施,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和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突出宣传引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强化组织保障,驰而不息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以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小组架构稳定。建立领导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落实年初制定的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教育宣传工作计划,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突出学习培训,着力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质效。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年初召开法治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学法计划,全年共安排法治学习12次。二是积极开展培训。共邀请有关专家、教授举办法治讲座2次,开展“三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双随机、一公开”学习培训3次,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根据工作需要,2022年共有1人参加新增执法人员法律测试并取得执法证,目前共有持证人员26人。三是建立考评机制。局党组坚持把学法用法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通过采取机制措施约束,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民政法治建设环境。2022年以来,我局通过开展“四个活动”,积极开展普法活动。一是开展“业务帮办”活动。6月18日到19日,开展“救助开放日”活动,积极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提供政策咨询80余人次,让更多市民了解、支持救助工作,对救助管理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成效。二是开展主题宣讲活动。结合国际社工日、中华慈善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5次。三是开展普法“七进”活动。结合宪法宣传周,加大民政领域普法力度。广泛开展民政政策进福利院、养老院、救助站、社会组织、婚登机构、乡村、社区等“七进”活动,拓展民政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对民政重点区域、特殊人群的法治教育。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500余幅,解答咨询问题250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
二、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2年我局无以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制定本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沧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沧民字〔2022〕11号)《沧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沧民字〔2022〕12号)《沧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婚丧习俗改革的实施意见》(沧民字〔2022〕34号)),文件制定过程严格执行公众参与、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环节,法制审核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由法律顾问出具审核意见书。文件印发后及时向市政府备案。
(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实现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监控和制约的有效举措。2022年,继续将重要权力运行情况在沧州政务网和沧州民政网上进行公开,持续贯彻落实《沧州市民政局重大决策责任倒查追究办法》,形成了公开透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有效促进了决策者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我们及时将相关的民政政策和工作内容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今年共公开文件20余件。同时,认真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的立项监督,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2022年决定对“重大事项决策”“科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四类21个事项实施立项监督,规范了监督程序。
(四)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政协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2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统筹防范,化解矛盾,依法排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同时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保障和监督依法行使民政职权,坚持对行政争议进行经常性排查,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二)依法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事项。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事项。通过网站留言、电话热线等多种方式,全面受理群众意见,耐心做好答复和政策解释工作,今年共接待服务咨询、举报投诉等2100余人次,在提升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认识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规范了民政行政行为。
2023年,我们将切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完善政务公开。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实行公开制度,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决定和发布、备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民政业务法规培训和法制部门举行的行政执法证考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要以依法行政统揽各项业务,以法治思维总领民政工作,继续深入依法履行民政职能,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