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殡仪馆原址公墓(沧州骨灰公墓)搬迁安置项目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满足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优化西部城区功能布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拟将位于运河区新华西路60号的市殡仪馆原址公墓(沧州骨灰公墓)整体搬迁至沧县风化店乡达子店村东北的沧州公墓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2〕2号)、《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9]第12号)等文件精神,重大决策实施前,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充分征求意见,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策事项内容简介
事项名称:市殡仪馆原址公墓(沧州骨灰公墓)搬迁安置项目
二、决策内容概要
市殡仪馆原址公墓(沧州骨灰公墓)现有建成墓位2945座(一代墓1938座,二代墓630座,三代墓377座),拟整体迁至位于沧县风化店乡达子店村东北的沧州公墓东南侧新建的公墓安置区,该安置区占地面积约 34.74亩,建设合葬墓穴(一代墓) 4455座。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由家属选择统一搬迁或自行安置。
(一)搬迁形式:
(1)选择统一搬迁。
由我局直属事业单位沧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安排实施,实行起坟、运输、安葬“一条龙”无缝衔接形式,迁入安置区安葬。迁入安置区安葬的,维护管理费到期的欠费应予补齐,并按市发改委批复的新收费标准缴纳下一个服务期的维护管理费;维护管理费未到期的,免缴剩余年份的维护管理费。
(2)选择自行安置。
给予退墓费、返还维护管理费等方式。其中退墓费参照《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沧政办规【2023】1号),沧州中心城区汉族坟墓补偿标准为1万元/座,拟按照骨灰公墓类型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一代墓1万元,二代墓2万元,三代墓3万元。自行安置的维护管理费到期的应补齐欠费;维护管理费未到期的,按照当前市殡仪馆原址公墓(沧州骨灰公墓)收费标准(一代墓3000元/座/20年,二代墓4000元/座/20年,三代墓5000元/座/20年)折算返还剩余年份费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本事项影响的个人、单位和相关部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实施该决策事项的态度;
(2)实施该决策事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
(3)实施该决策事项的其他意见和建议。(非社会风险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征询范围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截止日期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等方式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事项信息公示时间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五、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1.实施单位:沧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杨海亮
联系电话:17731765115
邮 箱:452645618@qq.com
2.评估机构:河北丰土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联系人:金工 代工
联系电话:1893179695515103175053
邮 箱:452645618@qq.com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公示时间内。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9日。
沧州市民政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