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日前,沧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沧留守儿童办发〔2016〕1号),标志着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全面启动实施。
此次专项行动历时一年,着重加强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的干预帮扶,通过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强制报告责任、临时监护责任、控辍保学责任、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和伤害儿童的行为,力争到2017年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