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民政局制定22项措施,扎实推进“三创四建”活动
为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全市民政系统“三创四建”活动,近日,沧州市民政局印发《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实施方案》,围绕省、市“三创四建”活动具体要求,立足民政工作实际,找准结合点、切入点,提出22项工作措施,推动全市民政系统“三创四建”活动扎实开展。
实施方案明确,要扶持培育科技类社会组织,助力创新型沧州建设;要加强有劳动能力非贫困低保对象就业产业帮扶,支持服务大众创业;要推进社区议事协商规范化建设,整治规范地名及街路牌,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助力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社区和居家养老民心工程,助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设立社会救助基金,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推进农村贫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助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要加大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力度,提升民政政务服务效能,助力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要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引导志愿服务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支持建设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
实施方案强调,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立足职能,开拓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全市民政系统“三创四建”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