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推广学习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是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对激发城乡社会活力、凝聚群众创造伟力、培育城乡发展动力,推动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为充分发挥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典型示范作用,沧州市开展了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征集筛选活动,经过各县(市、区)积极申报,通过层层筛选,选编了顺口溜、七字歌、对称句、分篇章等形式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范例40例,印制成《沧州市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宣传册,分发各县(市、区)借鉴学习。这些范例内容精准聚焦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等靠要”、懒汉行为等群众的痛点,聚焦侵犯妇女权益、涉黑涉恶等群众权益保障的难点,聚焦人民群众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重点,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
经过推广学习,各地表示将更加聚焦群众关切,适时修订调整村规民约的内容,使其真正成为贴近实际,贴近村(居)治理,与时俱进的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