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牢民生底线 明确责任分工 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落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兜住兜牢民生底线,2月3日,市民政局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制发了《关于印发〈沧州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书记王景武、市长梅世彤等市领导对省民政厅关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关爱保护工作两个《通知》的批示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相关工作。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市(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健全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衔接和工作衔接,强化资源统筹、部门联动。进一步强化了市(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为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关爱保护工作等各项政策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