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及相关工作的倡议书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国家安全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只有全民共同努力,国家安全才能得到切实维护和有力保障。在此,向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如下:
一要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认清当前国内外严峻复杂形势,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积极防范化解政治、经济、社会、科技、公共、生态、党建等领域重大风险。
二要积极主动参与,自觉履行责任。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对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要大胆发声、敢于亮剑,及时报告线索,如实提供证据,让维护国家安全成为一种自觉、一种意识、一种责任。
三要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动员部署,结合实际,丰富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全民坚决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全市社会组织要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严守国家安全有关规定,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社会组织力量,为沧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