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沧州市教育局职责及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2016/08/04 6.0k 阅读 308 点赞

沧州市教育局职责及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沧州市教育局

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的说明

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拟订全市教育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2、拟订全市教育发展规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建议及教育发展重点,并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3、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及市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核算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成本;负责全市教育费附加的使用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中等及以下各类教育的教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督导检查工作。

5、指导各级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所属学校的党建工作。

6、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基础教育、普通中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民办学校管理工作。承担市直学校校舍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7、执行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推动师范类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引进工作。

8、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等专业学校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规划各级各类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制订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

9、指导相关继续教育和产业化培训工作。

10、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等工作。

11、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措施,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教育局机关有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与师范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科、武术科。另设:工委组织部(工委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离退休干部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会、妇委会、教育志办公室。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科室1个: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7个:教育科学研究所、电化教育信息中心、技术装备服务中心、学校产业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和教育考试院。

教育局下属学校22所,其中,中学12所,幼儿园3所,特教学校1所,本科院校1所,大专院校4所(其中职业技术学院未纳入教育部门预算管理),中等职业学校1所。

二、沧州市教育局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机关,现有编制169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事业编制116人。截止2015年底,实有在职行政编制50人,事业编制102人,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109人。我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我局收入合计为60493520.85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893520.85 元,其他收入600000.00元。本年教育支出合计为60874520.07 元,其中教育支出60841620.07 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00.00 元。年末结转资金6850582.48 元(主要为下学期普通高中助学金和中职学校助学金结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合计为60493520.85 元,其中教育管理事务收入31,947,057.68 元,普通教育收入8,771,515.17元,职业教育收入8,087,050.00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收入10,800,000.00元,其他教育支出收入600,0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25,000.00元,抚恤收入262,898.00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合计为60,874,520.07 元,其中基本支出27,969,092.61元(用于人员经费和维持局机关正常运转经费),项目支出32,905,427.46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上年结转资金7231581.70 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893520.85元。本年支出合计60274520.07元,其中基本支出27,969,092.61元(包括人员经费24,261,273.41元和日常公用经费3,707,819.20元),项目支出32,305,427.46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6850582.48 元(主要为下学期普通高中助学金和中职学校助学金结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局机关因公出国费30,015.00元,而2014年度局机关在职人员没有因公务出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3,753.54元,比上年度减少21.8%(14年797,368.49元),原因为我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严禁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和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及调整的报批程序,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18,119.00元,比上年度减少23.4%(2014年23,667.00元),原因为进一步落实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2015年度国内公务接待40个批次,国内公务接待180人次。

(六)机关运转经费的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局2015年度机关正常运行经费3574779.20 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减少2027418.89元(2014年运行经费为5,602,198.09元),降低36.2%,主要原因为我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正常运转所需经费。本年度机关正常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351,464.44元,印刷费62,020.00元,水费20,000.00元,电费475,000.00元,邮电费277,173.90元,取暖费1,020,499.00元,物业管理费234,196.00元,差旅费260,2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0,015.00元,维修(护)费111,461.86元,会议费85,800.00元,公务接待费18,119.00元,福利费3,6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33,040.00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2015年度本局政府采购货物1330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133040元 。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合计金额1,971,324.00元,其他固定资产4,683,881.90元。

三、绩效预算信息

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为推进全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年初工作目标及预算,现将2015年度专项公用经费说明如下:

(一)全面改薄学校领导小组办公专项经费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和《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意见》(冀教财〔2014〕42号)文件精神,确保了我省按时完成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

(二)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职业技能大赛及学生就业推荐专项经费

为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校企合作,完善工学结合,促进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水平,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将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制度化的意见》文件要求,每年我市都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开展职业技能大赛,经过层层选拔,确定15个项目、300名学生代表我市参加全省技能大赛。

(三)学生文体活动推广经费

根据沧政办字[2009]116号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沧州市教育局沧州市体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武术进学校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开展体育节、艺术节和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等系列活动,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四)教育系统网络运行维护及软件开发专项经费

根据《沧州市主城区教育信息化工程项目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12】515号)文件精神,将城区所建的1620个班的多媒体教学系统、27个较大规模学校的自动录播教室通过光纤网络连接至市网络资源管理中心,从而实现主城区基础教育多媒体教学及网络资源共享的教学环境。该项目正式投入使用之后,保证了网络维护、系统升级、教学软件资源的不断补充更新和全系统的正常运转。

(五)学前教育管理专项经费

目前,学前教育是我市教育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为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2]13号)文件精神,建设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学前教育管理信息化,需要对学前教育基础数据信息、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和审核,并加强信息技术设施建设、技术保障和技术维护,确保了管理系统正常使用。

(六)庆祝教师节活动专项经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展示教育发展成就,推进社会尊师重教”为主题,通过表彰优秀教师、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展示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先进、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通过奖励优秀教师,为教师办实事,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环境,促进了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七)教育科研专项课题经费

教育科研专项课题经费主要用于推进落实我局承担的全国、河北省、沧州市“十二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目前,由我局所属教育科学规划办和沧州市教育学会主管的国家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5项;中国教育学会规划课题10项;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60余项;河北省教育学会“规划课题550项;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000余项。该项目还包括“十二五”期间,根据国家、省、市教育事业发展新确定的各级类教育科研课题。该项目资金确保了科研课题的顺利完成。

(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评估经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国家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文件精神,从2012年起,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由我局督导室负责,组织专家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县域校际间均衡状况、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公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与认定。该项目资金的拨付,是的评估工作顺利展开。

特此说明。

2015年市教育局决算公开表.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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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