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全市学校安全考核结果的通报

2018/03/12 2.0w 阅读 369 点赞

全市学校安全考核结果的通报

全市学校安全考核结果的通报

按照《沧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实施意见》和《沧州市2017年学校安全稳定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中共沧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组织6个考核组,对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2017年度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运河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河间市教育体育局、沧州市第一幼儿园获“2017年度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以上单位2017年度中共沧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不再重复表彰。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县(市、区)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石油分局、任丘市教育体育局、新华区、黄骅市、东光县、吴桥县、沧县、中捷、港城区、南大港、南皮县、盐山县、海兴县、献县、青县、孟村、开发区、高新区教育(文教)局。

二、市直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沧州师范学院、沧州广播电视大学、泊头职业学院、渤海专修学院、沧州市第一中学、沧州市第三中学、沧州市第一职业中学、沧州市第五中学、沧州市第八中学、沧州市第十四中学、沧州市第十五中学、沧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沧州市第二幼儿园、沧州市民族幼儿园。

三、市直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目标管理良好单位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沧州工贸学校、沧州市民族中学、沧州市第十三中学。

四、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目标管理合格单位

泊头市教育体育局、肃宁县教育局、沧州市第二中学、华北工业学校。

希望各先进、优秀单位要珍惜荣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良好、合格单位要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教育系统要结合工作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018年3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