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综合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秋季开学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督〔2018〕19号)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综合督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
二、督查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三进”工作落实情况
2.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条件保障情况
3.学校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4.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5.原民办代课教师群体稳控工作情况
6.教师节各项活动安排情况
7.海兴、盐山、泊头、孟村、献县迎国检准备情况
8.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开展情况
9.教育扶贫工作及整改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10.无证幼儿园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11.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12.“开学第一课”落实情况
三、实施程序
本次督查采取分组督查形式(分组内容详见附件),由各督查组赴各县(市、区)进行督查。2018年9月4日起,各督查组依据督查内容,对各县(市、区)抽查不少于5所学校,其中农村学校三所,于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秋季开学督导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督导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地要高度重视,将秋季开学检查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和抽查工作。相关文件、数据、资料要认真审核,建档存放。
(二)督查采取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督查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了解真实情况,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三)请各督查小组对照本通知的督查内容,经过汇总,于2018年9月10日前提交督查工作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督查内容的基本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困难、下一步改进建议等,要注重数据支持、定量说明。电子版综合督导检查报告发送至邮箱:dudaoshi2010@126.com。纸质版材料请于9月10日前,交至沧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地址:沧州市教育局410督导室
联系人:付彬,0317-3170788
附件:教育综合督导分组情况表
沧州市教育局
2018年8月31日
附件
教育综合督导分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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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领导 |
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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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强 |
河间市、任丘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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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 |
石油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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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柱 |
黄骅市、南大港、中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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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成 |
开发区、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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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茂华 |
盐山县、孟村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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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发 |
泊头市、南皮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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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明月 |
献县、肃宁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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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增录 |
海兴县、黄骅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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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礼 |
东光县、吴桥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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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润 |
青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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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恩敏 |
运河区、新华区 |
备注:各队督查人员由带队领导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