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2019/06/23 1.1w 阅读 486 点赞

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沧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高新区、开发区文教局,市直各学校、市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暑假将至,为使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区各中小学7月3日正式放暑假,9月1日开学。(各幼儿园参照执行)。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中小学放假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参照执行。

二、暑期时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发生脱岗现象。各单位要做好防汛、防盗、防震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意外突发安全事件,必须按程序和要求及时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市教育局值班电话:3170781。

三、盛夏是溺水、火灾和交通事故的高发期,放假前各单位要专门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要注意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预防各种多发性和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对校舍进行一次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暑假期间,非经审批,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得自行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遵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准在暑假期间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准出租教室或办各种名目的补习班,中小学教师一律不准搞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要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严控书面作业总量,以实践性、合作性、自主性作业为主,保证广大师生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暑期招生工作和开学前准备工作。

  沧州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