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沧州市教育局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2020/06/22 1.9w 阅读 375 点赞

沧州市教育局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序号

审核事项

审核依据

提交部门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

1

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订) 第六十二条

承办机构

1、违规招生、办学行为的调查报告、佐证材料;

2、处理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3、处罚告知书;

4、如有申辩的,需提交学校申辩材料;

拟定处罚意见。

2

撤销教师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2、《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八条。

被撤销教师资格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承办机构

1、给予处罚相关事实证明材料;

2、如有申辩、听证的,需提交教师个人申辩材料、听证笔录等。

3、拟定处罚意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