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01/11 1.7w 阅读 517 点赞

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全省疫情防控会议及省教育厅有关会议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寒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市所有已放寒假的中小学校(含高中、初中、小学,下同),要实行净校制度,除值班人员以外,不得再组织教职员工返校开会、教研等活动。净校后,未经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校园一律不准作为社会重点人员隔离点和核酸检测点。

二、中小学校各年级一律停止线上教学,不再开展网上教学活动,不安排学科教学内容,不安排线上测试。

   三、严禁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与培训机构有关的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停止。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严厉查处各类培训机构疫情期间违规开班授课行为。对私自违法违规开展线下培训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四、严禁中小学校及其教师任何形式的补课行为,禁止师生聚集性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拓宽信息举报渠道,一经查实违规补课行为,一律从重顶格处理,绝不姑息,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做到放假不放松警惕,放假不放下责任,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沧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