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巡 察 公 告
按照十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对沧州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时间为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7月27日。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沧州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组遵守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15603179579(8:00—18:00);
邮政信箱:沧州市323号邮政信箱,邮编:061000;
电子邮箱:zyz2021x3@sina.com;
联系信箱:位于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公安分局、运河公安分局、高新区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渤西公安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治巡支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市公安局看守所、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11个办公单位正门口。
巡察组纪律作风监督邮箱:awd1983m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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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