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公告
近来,我市“公积金提现”的非法小广告呈泛滥猖獗之势,严重侵害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给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为保护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缴存职工不要轻信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
二、每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都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切实强化法纪意识,自觉抵制“公积金提现”非法小广告。
三、对提交虚假资料,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缴存人,追回提取的住房公积金,5年内不得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列入住房公积金管理诚信黑名单,在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和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开曝光。
四、我中心将联合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欢迎广大市民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317-5509907
特此公告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