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对冲还贷”业务的公告 2018/07/19 1.2w 阅读 445 点赞 查看原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对冲还贷”业务的公告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自2018年7月24日起,在本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即公积金借款人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后,由中心按月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内扣划当月应归还的贷款本息,免除借款人每年到服务大厅办理还贷提取业务之劳。请有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及缴存公积金的配偶抽时间一同到贷款办理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服务大厅签订《对冲还贷协议》。咨询电话:1232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