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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537238/20000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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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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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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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沧州市民政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民政资金监管
-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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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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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null
- 有效性:
沧州市民政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民政资金监管
一是加强管理、统筹分配,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把握好政策,掌握使用原则,按照规定使用民政专项资金。二是严把程序,认真做好特定人群服务对象的认定工作。对低保、五保、优抚、“三无”人员认定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好,把民政专项资金用到真正需要的人身上。三是加强督导,实现科学化动态管理。建立长效的督导检查机制,各单位做到每季度自查一次,通过自查增强工作人员责任心,市民政局每半年组织一次联查,检查督导民政专项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