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关于加强市级社会组织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12/09 1.6w 阅读 354 点赞
您现在的位置: 沧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种类>部门文件
  • 索引号:

    000537238/2000000047

  •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名    称:

    关于加强市级社会组织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文    号:

    沧民函﹝2018﹞15号

  • 发布日期:

    2018-12-10

  • 主题词:
  • 有效性:

关于加强市级社会组织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级社会组织: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社会组织名称管理提出具体要求。现根据我市社会组织工作实际,对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做好自查整改。

一、各社会组织要规范使用在民政(审批)部门登记的名称,严格按照登记的名称开展日常活动。

二、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四、社会组织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前应当冠以社会组织名称;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全称,不得违规以各类法


人组织的名称命名,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河北”“河北省”等字样,开展活动未冠有所属社会组织名称等。

五、在登记过程中不符合相关名称管理规定的14家社会组织(名单附后),需向市审批局提出名称变更申请,按照相关规定变更为规范的社会组织名称。

    请各市级社会组织对照以上要求做好自查,存在以上相关违规使用名称的社会组织要立即整改,并于9月14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报社会组织管理科。14家名称不规范的社会组织请于9月8日前与市审批局联系名称变更事宜,并于9月30日前完成变更。市民政局将持续做好此项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并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依程序作出行政处罚。

 附件:14家需规范名称的社会组织名单

                                  沧州市民政局

                        2018年9月4日

附件

14家需规范名称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1

沧州通臂劈挂拳研究总会

2

沧海印社

3

沧州市慈善总会

4

黄骅安定医院

5

沧州市神经外科研究所

6

沧州市高新项目开发服务中心

7

泊头正兴职业技术学校

8

沧州市女性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9

沧州国学院

10

沧州市光周中医药临床应用研究所门诊部

11

沧州市社区服务信息中心

12

沧州制冷空调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所

13

沧州市科技检验鉴定研究所

14

沧州市干细胞研究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