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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537238/20000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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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减灾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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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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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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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沧民传〔2019〕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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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6-10
- 主题词:
- 有效性:
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 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社会福利院: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1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按照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民政厅要求,为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积极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是要充分认识儿童福利领域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地要在突出学习《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的同时,注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思想,特别是2016年7月28日视察唐山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定位、新理念、新要求,把做好儿童福利机构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作为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深入学习和全面掌握防灾减灾有关知识和技能。
二是要突出抓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要建立健全儿童福利机构疫情、火灾、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孤残儿童服务对象宣传讲解防灾减灾有关知识,教育引导服务对象掌握防范应对技能。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突出做好日巡查、月检查和半年消防演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是要突出抓好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治。要强力督促所辖福利机构积极做好疫情、火灾、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和突出方面的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确保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化解在早。
今年上半年尚未开展过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儿童福利机构,要于5月11日-12日前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并积极联系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知识进行教育培训。5月13日12:00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市局社会事务科。
联系人:冉旭 电话:5200856
邮 箱:shehuishiwu123@126.com
沧州市民政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