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部分车驾管业务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公告

2015/02/05 9.1k 阅读 162 点赞

沧州市公安局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部分车驾管业务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

公告

为更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经研究,市公安局车管所部分业务进驻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将具体业务范围公布如下:

1、机动车驾驶证的补、换证业务。

2、机动车驾驶人的审验及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3、机动车和驾驶人变更联系方式业务。

4、机动车临时号牌的核发。

5、补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6、签发机动车辆异地委托书。

7、核发小型机动车6年免检合格标志。

8、补领小型机动车辆行驶证。

上述8项业务市民本人带齐相关资料,到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B4246号窗口车驾管业务窗口办理,均可一次性办结。

上述业务市车管所业务大厅将于29日起不再受理。对因搬迁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望相互转告!

市内可乘31路、402路公交车到达。办公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路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17-2175556

特此公告!

20152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