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决定,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10日召开,会期三天半。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沧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沧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议《关于沧州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沧州市2016年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总预算(草案),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