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18/03/15 9.4k 阅读 401 点赞 查看原文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省环境气象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会商,近期扩散条件逐渐好转,不会出现大范围、长时间的重污染天气过程。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我市于3月16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一级管控措施一并解除。 2018年3月16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