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信访举报案件(第十二批、第十三批)情况的公示

2018/06/14 2.0w 阅读 236 点赞

2018年6月12日至6月13日,我市共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河北协调联络组办公室移交的群众举报案件(第十二批、第十三批)26件,共涉及我市13个县(市、区),分别是东光县4件(化工企业废水污染问题,河北正刚钢结构有限公司废水、大气污染问题,无名机械厂其他污染问题,东光浆粕有限责任公司土壤污染问题);渤海新区1件(循环化工园区大气污染问题);河间市3件(粉铝灰加工厂大气、噪声污染问题,无名泡沫加工厂大气污染问题,生活、建筑垃圾土壤污染问题);青县1件(奥特洗服莱洗衣店废水污染问题);孟村回族自治县1件(工业区无名铸造厂土壤污染问题);献县1件(多家再生棉加工厂大气污染问题);运河区2件(生活垃圾土壤污染问题,养殖场大气污染问题);沧县5件(无名养猪厂大气污染问题,生活、建筑垃圾土壤污染问题,工业公司电镀厂大气污染问题,橡胶厂大气污染问题,无名养牛场废水、大气污染问题);吴桥1件(顺达化工厂废水污染问题);泊头市2件(生活、建筑垃圾土壤污染问题,赵飞砖窑大气污染问题);任丘市2件(无名洗涂作坊废水污染问题,广龙铝业大气、废水污染问题);黄骅市1件(火车噪声污染问题);新华区1件(私人养羊大气污染问题);综合问题涉及所有县(市、区)1件(废品收费站、垃圾、公厕土壤、其他污染问题)。

以上26件信访件已全部移交至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核查处理,并要求其7日内反馈查处情况,为确保问题高质量查处到位,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问题查处情况进行复查。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查处结果将按要求在近期予以公示。

沧州市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工作专班

2018年6月14日

(来源:沧州日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