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信访举报案件(第三十一批、第三十二批)情况的公示

2018/07/08 4.9k 阅读 208 点赞

2018年7月1日至7月2日,我市共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河北协调联络组办公室移交的群众举报案件(第三十一批、第三十二批)21件,共涉及我市8个县(市、区),分别是:沧县4件(无名化工厂、镀锌厂大气污染问题,饲料厂废水污染问题,冀美林泡塑制品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问题,无名烧纸厂大气、噪声污染问题);新华区2件(生活垃圾土壤污染问题,沧州市政加工基地其它污染问题);河间市2件(塑料加工厂大气、废水、土壤污染问题,柏鸣化工厂废水、大气污染问题);运河区2件(KTV噪声污染问题,中心家园居民饲养鸽子噪声、大气污染问题);青县4件(造纸厂废水污染问题,黑加油点其他污染问题,毛刷厂、造纸厂废水污染问题,电动车厂大气污染问题);肃宁县1件(无名弹簧厂大气污染问题;东光县5件(塑料颗粒厂大气、噪声污染问题,小型机械零部件加工厂大气污染问题,露天油炸食品、烧烤摊大气污染问题,多家机械加工厂大气污染问题,包装机械加工作坊大气污染问题);泊头市1件(排水公厕废水大气污染问题)。

以上21件信访件已全部移交至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核查处理,并要求其7日内反馈查处情况,为确保问题高质量查处到位,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问题查处情况进行复查。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查处结果将按要求在近期予以公示。

沧州市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工作专班

2018年7月3日

(来源:沧州日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