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审查沧州市公安局起草的《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信函方式。请寄至沧州市司法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地址:沧州市浮阳大道14号,邮编:061000。
(二)传真方式。请发送传真至号码0317-3136860,联系电话:0317-3137215。
(三)电邮方式。请发至电子邮箱:czhfxsc@163.com。
反馈请注明“立法草案意见征集”并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反馈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
沧州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