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1/01/14 9.5k 阅读 525 点赞 查看原文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5日午后起,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自北向南逐步转好,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月15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月15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