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1/03/14 1.4w 阅读 198 点赞 查看原文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3月15日起,受强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渐转好,本次污染天气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3月15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3月15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