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沧州市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制品零售点网格单元相关信息的公告(2025年第二季度)

2025/03/31 7.5k 阅读 274 点赞

根据《沧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我局对沧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网格单元可办证数量进行动态管理,现对《沧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网格单元信息》(2025年第二季度)(见附件)进行公告。公告时间自2025年4月2日0时起至2025年4月9日9时结束。自2025年4月9日9时0分0秒起接收申请。

为确保零售许可新办的公平、公正、公开,在零售许可证新办过程中执行以下原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以全国统一专卖监管平台(省局端)显示的申请时间为准,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受理。

2.在公告期届满前,各网格单元均视为办证容量已满,无可办证数量。

3.公告期结束后,在有办证容量的网格单元内提交许可证新办申请的,按照可办证数量进行办理;无办证容量的网格单元不再审批发放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24年度及2025年一季度未被占用的定向投放指标,本季度继续适用。

4.本季度内各网格单元因歇业、收回、审批注销等退出的零售点数量,将调配至下阶段相应网格单元可办证数量,本季度不再对可办证数量进行调整。

本公告由沧州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附件:1.沧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网格单元信息(2025年第二季度)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事项业务办理提示

沧州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4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