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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新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培训会

2026/11/02 城事通编辑部 8.8k 阅读 89 点赞 查看原文

我市召开新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培训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体系,压实各语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提升全市语言文字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近日,我市组织召开新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培训会。沧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刘涛参加培训会。

    刘涛强调,语言文字是国家重要的文化资源、战略资源,是增进民族认同、凝聚家国情怀、促进社会交流的重要载体。各语委成员单位、各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以此次专题培训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主动担当作为。

    一要深化学习领悟,筑牢思想根基。持续深入研学新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精准吃透核心条款、规范标准和履职要求,切实把法治理念贯穿语言文字工作全过程。

    二要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行业治理。立足部门职能,聚焦教育、政务、公共服务、媒体网络、城乡公共标识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整治,全面提升本行业、本领域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

    三要深耕宣传普及,营造浓厚氛围。结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等契机,多形式、全覆盖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全社会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营造人人学法规、人人守规范、人人护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沧州师范学院文学院副院长阎锦婷,做了题为《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奋进强国建设新征程》专题讲座,围绕新法修订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核心变化进行深度解读,系统梳理新法在党的领导、通用语言文字法定定位、社会用语用字规范、网络语言治理、监督执法、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更新内容,精准对比新旧法律差异,逐条拆解机关单位、公共服务、教育教学、媒体网络、公共场景等重点领域的用字用语规范标准,以及沧州市语委办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具体做法。

    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业务骨干、各县(市、区)语委办、市直各学校、各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首批19所省级规范汉字书写试点校语言文字负责人共15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下一步,我市将以新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为抓手,持续深化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全力推动全市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以规范的语言文字建设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文化强市建设,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城市发展正能量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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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