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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壹鸣(沧州渤海新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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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沧州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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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沧州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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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大队:监察二科 |
执法人员:杨磊、焦立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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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2026年10月9日 |
检查方式: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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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场所:二甲胺罐区、生产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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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隐患及处置情况 |
检查当日,企业已停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已制定2026年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企业已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企业已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进行常态化隐患排查;另外发现以下问题隐患: 1、公司应急演练计划中缺少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 2、抽查公司5月25日二硫化碳泄露应急演练记录,仅有签到表和会议室培训照片; 3、公司培训计划中未明确各项培训日期; 4、抽查公司9月11日综合楼水箱维修情况,涉及到电焊,其中动火作业票(DH20260911001)和临时用电作业票(LSYD20260911001)未关联; 5、二甲胺储罐区V103B废气管道无介质标识; 6、生产车间未张贴反应釜风险告知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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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隐患整改情 况 |
2026年10月28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复查当日,该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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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整改指令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沧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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